央视新闻:国家能源局11月7日发布关于促进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,我国将加快煤炭矿区光伏、风电产业发展,推动矿区清洁能源替代,建设一批清洁低成本矿区。据介绍,此次发布的文件聚焦煤炭生产、能源利用等关键方面,从多维度推动煤炭与新能源共同发展。在加快煤矿区光伏、风电产业发展方面,鼓励有条件的产煤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,在空气资源丰富的矿区及周边地区适当推进巢道集中、分散发展。在推动矿区清洁能源替代方面,加快电气化转型煤炭主要生产环节改造,推动矿区交通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,支持矿区充换电站、加氢站等建设。同时,推动矿区地热能大规模开发利用,发展分布式太阳能供暖,探索矿区多种热源联合供暖。此外,还要鼓励矿区建设智能微电网,鼓励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中的绿证,提高矿区绿色电力比重,建设高效低碳、零碳标准工厂园区,降低矿区碳排放水平。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员高虎表示,这份文件明确了深度融合的基本方法和使用渠道。鼓励煤炭和新能源企业转型发展,更好引导煤炭企业绿色低碳转型。加快新能源体系建设,保障能源稳定供应。专家表示,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联合发展,对于奠定能源稳定供应基础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。当前,我国正在加快新能源体系建设,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占据主导地位一段时间。尽管风电、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将持续增加,但发电量仍低于煤电。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,煤炭的支撑作用不可或缺。高虎表示,煤矿区是我国能源开发的主阵地,也是重要的部门或能源和电力消耗。在构建新能源体系过程中,煤炭发展必须与新能源深度融合,更好地促进经济减排和社会、污染减排、绿色扩张、增长。正因为如此,此次发布的《关于促进煤炭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立足煤炭矿区资源要素,大力发展新能源,妥善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,促进煤炭产业链拓展发展。到2030年底,煤矿区光伏、风电产业发展模式真正成熟,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,建成一批清洁低碳矿区,煤炭工业绿色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。